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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原市公证处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国家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全部为法律本科毕业,人员素质与办证质量均属一流水平。
辽宁省开原市公证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原则,在涉外、国内民事与经济领域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涉外公证文书发往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近年来,开原市公证处还承办了大量经济、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的公证事项,一些公证事项在省内产生了较大影响。为开原市的安置拆迁提供多种高效优质的公证服务,使大项目征地拆迁得以顺利进行。
另外,我处近年来为金融机构和个人签发了大量的执行证书并得到法院的采纳执行,为债权人实现债权提供了一条快捷的途径,也为开原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提供了成功的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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