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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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创建于1984年,1994年作为全赤峰市试点转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有公证人员6名,其中注册执业公证员5名(三级公证员2名、四级公证员3名),专职翻译1名。具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员2名,共产党员5名。所有公证员均具有法律本科学历。20多年来,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拥有了一支年富力强、精通业务、从业多年、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公证员队伍和高素质的翻译人员。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现有办公楼200平方米,具有先进、完善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拥有电脑6台,激光打印机6台及复印机、激光扫描仪、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刻录机、传真机、录音笔等设备。 业务范围:涉外民事类公证包括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亲属关系等公证事项;涉外经济类公证包括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公证事项;国内民事类公证包括委托、遗嘱、继承权、赠与、声明书、保证书等公证事项;国内经济类公证包括抽奖、招投标、拍卖、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据统计自1984年至2006年止,共办理各类公证4.5万多件,涉及标的额达三十亿元之多,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公证业务涉及面越来越广泛。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使用涉及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房地产、金融、招投标、保全证据和涉外公证是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目前的主要服务领域。此外,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还定期组织公证员为广大民众举办义务公证法律咨询,不断为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以其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先后于199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1997年被中共赤峰市委员会、赤峰市人民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被赤峰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公证处”,2006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予“文明公证处”称号。 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通过证明活动,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处理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促进安定团结,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起到了重要作用。新的世纪,新的发展,赤峰市元宝山区公证处将始终把质量和信誉视为自己的生命,遵循“客观、公正”的办证原则,努力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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