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贵阳市元盛公证处(原贵州省公证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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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元盛公证处原名贵州省公证处,是经国家司法部批准成立,代表国家行驶公证权的司法证明机构,是直接隶属于贵州省司法厅对外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具有办理涉外和国内公证事务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贵州省司法厅、省编办、司法部批准,外交部备案,更名为“贵州省贵阳市元盛公证处”,于2007年8月27日起,以新的名称对外执业。更名后,其原隶属关系不变,行使国家司法证明权的只能不变,业务管辖范围不变,公证文书效力不变。现有公证员均毕业于法律、经济管理、英语等专业。有硕士研究生2人,具有较高的法律、经济、外语水平。 该公证处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效率第一”的服务宗旨,全处人员以“团结、勤奋、严谨、务实”自律,锐意进取。内部管理科学、严格、办公设备现代化。人员素质好,学历高,服务意识强,从业清廉,受到广泛赞誉,连续多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始终走在贵州省公证行业的前列。2004年被中国公证员协会授予“全国文明公证处”。 元盛公证处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总纲,坚持为我省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多次承办了涉外和国内大型经济活动和经济合同的公证,办理了省内各条高速和高等级公路的招投标及施工合同、大型系列水电站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合同;为多家国家重点企业提供常年公证服务;办理土地转让、抵押贷款、房屋买卖、个人消费贷款等大量经济合同公证;为我省多项有影响力的大赛提供了全程公证服;办理涉外公证,为扩大全省对外经济交流和招商引资、发展国际间、民间交往和海峡两岸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还办理了大量继承、赠与、遗嘱、民事协议等国内民事公证,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贵州省公证条例》贵州省贵阳市元盛公证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经济公证: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资质等级、资产负债表、纳税清单、投资协议、法人及非法人资格、法定代表身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担保(保函)、法人资信、资产清点和分割、招投标、债务提存、商标注册、专利权、拍卖、竞赛、抽奖、财产毁损、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商品抽样检测;国内外各类经营、合资、合作、合伙、租赁、承包、兼并、贸易、加工承揽合同(契约)等;证劵交易、贷款、资产评估、银行按揭、保险、资信、票据背书、股权及股票上市和转让等;房屋买卖、赠与、继承、分割、租赁、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 涉外民事公证: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学历、经历、职称、成绩单、个人经济收入、个人存款、国籍、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居住地、姓名、健康、遗嘱、继承、收养、委托、声明书、无犯罪记录、机动车驾驶证、证书、文书签名及印鉴、文书文本相符等。 国内民事公证:遗嘱、继承、遗产分割、赠与、婚前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关系、财产分割、委托书、各类民是协议(合同)等。为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根据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项。 |
| 案例分析 |
| 该公证处是我们第一个省级公证处软件案例。我们根据该处的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了软件定制,特别是加强了抵押登记相关的功能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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